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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扬州市“十佳社区工作者”评选投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5号)精神,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十佳社区”、“十佳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候选“十佳社区”、“十佳社区工作者”是从全市依法设立的社区和经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工作者中推选出的,各20名。
二、十佳社区工作者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能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素质。能较好地掌握社区建设的政策法规,熟悉社区工作办事程序,有较丰富的社区工作经验。
3、敬业精神。热爱社区事业,作风扎实,乐于奉献,真心实意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较强。
4、工作业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社区建设。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严谨,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能依法办事,敢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6、居民认可度。本社区80%以上的居民对熟悉本人,对其德能勤绩表示认可。
三、投票方式
从2012年1月4日起,广大居民群众可以采用填写选票或网上投票的方式,对候选的“十佳社区”、“十佳社区工作者”进行投票,根据群众投票的票数和部门考核分数,经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揭晓公布结果。所有投票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24点。
1、填写选票。选票刊登在2012年1月4日的《扬州日报》上。 “十佳社区”(01-20)、“十佳社区工作者”(21-40)各限选10名,在选中的空格内打“√”,多选无效。填写后的选票请寄或送至扬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文昌中路460号,邮政编码225002),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双十佳评选”字样。请投票者正确填写姓名、所属社区等信息,每人限投一票,多投无效。
2、网上投票。登陆扬州网“网上社区居委会”版块(网址:http://bbs.yznews.com.cn/jwh.php),在“双十佳评选”栏目内按要求填写选票,每个IP地址限投一票,多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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